我司是一家化工生产型企业,现在想做进料加工复出口,因为我司出口成品不同,但所用原料相同,但是每次出口量不大,都从上海关区出,这种情况下,可否办一个大的手册,一次多进原料,分批出口呢?如果不行,是否有其他可行的办法?
您好!海关凭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办理合同备案,备案内容须与《批准证》内容一致,一个合同办一本手册。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2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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