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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有个问题,7月出口的单子上有一条商品螺丝,当时报的HS CODE为7318150090,但是在退税系统做的时候,输入后说“无此商品码”,实际能查到的商品码为7318150000,但是我输入这个号码的话,预审结果就是”申报商品码与海关数据不等“,请问我该如何在系统输入,或者如何跟国税退税老师作解释说明,还能退税吗?(问了报关行,说是系统升级,而国税系统没有升级的缘故)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企业是否已操作过商品代码升级?如未升级的,建议企业先进行代码升级。升级文件需要解压缩后按如下步骤进行:1、 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代码读入—选择cmcode.dbf文件—是;2、 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标准海关商品码—代码读入—选择stdcm.dbf文件—是;3、 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自用商品—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设为自用代码;4、 做完过程后到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查询。如果升级过后仍然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今年海关使用了部分新的海关代码,而税务部门的商品代码未更新所致。如发现这种情况企业可以使用在软件中与海关报关单中商品代码相近的海关商品码代替,所选用的替代商品码与报关单上商品必须名称和退税率都要相同。例如:今年新的商品代码44103090,在申报软件中无此商品码,企业就可以在软件菜单的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选项下使用搜索功能搜索44103090,系统会自动转到一个相近的代码44103100处,通过比较可以选用该商品码作为替代商品码在系统中录入并填写《扩展码填入说明书》。但企业在进行这样的处理之前需要先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提出申请,对这种情况形成的审核疑点,企业必须填写疑点挑过说明表并经税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人工挑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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