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您好!企业开展进料深加工结转业务,进料30吨,1万美金/吨,手册1使用了20吨。出口成品给国外公司A15吨,1.3万美金/吨(1)剩余10吨进口料件可转入手册2,但不能再转到手册3(2)剩余出口成品5吨是否只要在手册1有效期内出口就行,无论是给A,B或者C都行,否则要内销补交17%进料税费(3)出口是否全额缴纳17%增值税,15*1.3*17%=3.315万美金以上说法是否真确

您好!1、只要符合限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厂、同样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即可将余料结转到另一本手册;2、剩余成品请在手册有效期出口,否则需要内销补税;3、加工贸易手册都是保税产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除非内销才需要补税(关税和增值税),根据规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申报内销时,海关以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增值税公式:应纳税额=当前销项税额-当前进项税额,当前销项税额=销售额*17%。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0391.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