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是否是原产地证遗失。如是,企业首先需要确定原来的CO证书是在哪个外经贸厅办理。如是浙江省外经贸厅,企业需提交《遗失补领申请函》,申请函中需说明原来签发的CO发票号码、印刷号、签发日期、遗失缘由等内容,经贸促会审查同意后重发产地证。企业也可致电0571-85811960详细咨询,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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