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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接到份关于浙江电子口岸的通知,内容是2008年度的年审,我看了一下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我们是2006年注册的,有效期是到2009年12月份的,那我们是不是不要年审,或者接到此通知要有什么操作,谢谢!

您好!电子口岸发送相关通知,目的是提醒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企业办理证书更新。如果贵企业的有效期为09年,则在08年不需要年审。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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