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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现拿到转出方的联系涵,正准备向海关申请减免表。请问减免税设备结转减免表申请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您好!转入单位将《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关封交由转入地海关,转入地海关按照减免税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三级审批后,对批准同意的结转货物签发转入单位的《征免税证明》,并将联系函回执联退回转出地海关归档备查。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按现行规定实行电子报关,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在转入地(或者转出地)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报关手续办结后,转出单位凭出口报关单在转出地海关办理已结转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结案手续。办理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所需单证:(一)《减免税货物结转的申请表》及货物的清单;(二)国内转让合同或协议; (三)进口减免税设备的《征免税证明》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四)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单证。具体操作手续以现场办理为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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