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要问的是,A公司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B是外贸公司,B有业务让A加工,料件由国外客户提供。加工费由A公司收外汇。照理应该由A公司办理来料加工手册,是不是?但现在是A公司没有人员办理手册那是否能由B公司进口来料,来料加工手册由B办理,然后发给A加工,A生产成品报关出口,收汇。请问老师能否这样操作,具体要怎么做? 商检以及报关的时候谢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由B公司办理手册,B公司为经营单位,A公司为生产单位,A公司加工成成品后,由B公司出口,收汇,然后B公司再给A公司加工费,根据您说的,A公司加工成成品直接出口,直接收汇,就属于外发加工,A公司也需要办理手册,办理手册转入,商检可以由A公司办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5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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