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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是上海一家外贸企业。我在做预收款注销时,将报关单A和报关单B搞混,注销一笔USD3000(对应报关单B)时用了报关单A。请问我在注销另一笔预收款(对应报关单A)时可以使用报关单B吗?因金额较小,不需要不考虑一般贸易额度问题。另外,如果不可以,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

您好!因为预收款的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无法做修改,所以企业已经搞错的,只能用报关单B注销A的提款登记了,只是额度的影响,其他影响不大。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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