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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单位有一张出口日期是2010年2月28日的核销单在这个月没有收回来,我想问的是老师这张出口日期是2.28的核销单我可以放在所属期是2010年5月份也就是说在六月份做出口退税啊???还是需要在近期做出口退税的延期申报啊???

您好!出口退税的期限是货物出口后90天的第一个增值税申报期内,根据您的描述2月28出口的,如果增值税申报是在15日申报的,也就是说您的出口退税期限为6月15日,企业只要在6月15日之前完成出口退税即可,但是申报年月即本次申报的退税所属期,一般都是应该按照以本次申报报关单中日期最迟的月份为申报月份,如2月28日出口的,申报所属期应该是200802,如企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和国税说明情况,改写所属期。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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