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关于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在收汇时,请问:1、收汇时,汇款人不是出口合同的购买方,经询问转口企业,答复是购买方再次转卖,因此为第三方付款,请问可以接受吗?2、收汇日期迟于出口货运提单装船日超过90天,请问需要办理延期收汇手续吗?谢谢!

您好!1、企业做转口贸易,贵公司是属于出口商,还是中间商,如果您是出口商,出口给合同的购买方,购买法再卖给第三方,由第三方直接付款,是可以操作的,但是对于您来说不属于先支后收的操作。如果您是中间商,属于先支后收的,那么不可能存在您说的汇款人不是合同的购买方的情况,您的描述有点矛盾,可否详细描述;2、延期付汇属于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和提单装船日期并不一定相同,另外先支后收,属于延期收汇的,也需要做延期收汇登记。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3956.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