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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本人带回国的礼物甚多,导致总价格远远超越个人合理数量,我是否也需要一一报关?谢谢!

您好,按照海关规定,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需选择申报通道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3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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