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预计收汇日期超过180天(含)以上的,出口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60天内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登记手续。 企业申请远期收汇的,需要准备:1、远期收汇备案申请书;2、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3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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