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未用于报关出口的空白核销单遗失后,出口单位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然后在电子口岸申请电子核销单,持IC卡、情况说明到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2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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