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两笔核销单,出口日期2009年9月29日 核销日期2010年3月19日;另一张核销单出口日期2009年10月31日,核销日期2010年3月26日现在国税说这两笔核销单过期了,无法退税,请教该如何处理?因为货款才到,不过没有超过核销有效期吧。请老师指教,谢谢。
您好!国税说这笔核销单已过期,可能是指贵司已超退税申报日期,退税期限为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日期)起90天,故贵司现在申请肯定是已过了退税期限了。对于已过退税期限但未申报退税的,国家除另有规定一般不予退税,只能按内销补税处理。另若是由于金融危机等特别因素影响退税申报的,建议可参考国税发2010年89号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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