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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系统”上正式申报数据并已通过审核,接下下来还有最后一步是“已申报数据确认”。请问:怎样操作这最后一步???是否还要在“出口退税系统”上做出口货物单证申报??? 若还需要做单证申报,具体怎样操作???去国税提交退税资料的时间一定要在申报期(1号---15号)吗?

您好!(1)企业按向导内提示进入已申报出口明细查询,筛选出需确认的记录,点击认可申报,选择当前关联号选择已认可即可(2)(3)单证申报指退运、补办报关单这些非正常申报退税的业务,所以您不需要操作;(4)这个需要按照当地退税机关的要求,杭州没有这个限制。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2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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