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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来料加工,来料总重量比合同少30吨,怎么办?来料加工合同中,来料总重量为300吨,结果只进来270吨,该怎么办?回答:手册备案备300吨,进口270,影响不大,企业核销的时候按照270核销即可。老师:我还想请问,在海关帐册中,本来合同手册进口材料300吨,即每1公斤进口材料,出口1公斤产口;那么现在只进口270吨,在海关帐册中,是不是每0.9公斤材料,对应出口1公斤成口。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企业实际进口270吨,每0.9进口材料,对应的实际出口成品多少需要根据您申报的单耗确定。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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