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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货代在交接退单时将整套的退单资料遗失!(报关单黄白联以及核销单)刚才看了一下网上别人咨询的遗失操作,已用于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出口单位应当凭核销单以外的其他核销凭证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及补办申请。(核销单以外的其它核销凭证是什么呢?)已用过的核销单遗失要不要登报申明遗失?电子口岸上的交单又如何操作?谢谢

您好!核销单以外的其它凭证是指:报告表、报关单、核销专用联等。对于您所谓的已用过的核销单遗失就是指已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的情况,若是已报关出口且用于核销那不是核销单遗失,而是核销专用联遗失,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退税情况证明向外汇局提出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挂失、补办申请。对税务部门证明未退税的,外汇局在“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处理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1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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