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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好。我司现有份报关单:530120090015324673(2009-10-08出口)、530120090015326016(2009-10-09出口)、530120090015326900(2009-10-10出口),电子口岸退税系统中显示数据国税总局已接收,但一直在当地国税无信息,上月曾向申报地海关皇岗海关(5301)申请重发数据,也向电子口岸数据中心010-65195656申请重新向国税总局重发数据,但讫今为止在当地国税退税机关显示未有该报关单退税数据,急!烦请帮忙,我该如何处理能尽快退到税?现

您好!如果电子口岸显示国税总局已接受,但是企业国税退税系统显示未有该报关单,企业可以联系申报地海关或中国电子口岸重新发送数据,一直收不到的,企业应该联系当地国税局,由当地国税局联系国税总局查询数据传输情况,可能是国税总局到分局的数据丢失。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0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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