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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昨天在外管局网上服务平台上做了合同登记与提款登记,金额为42370美元。我公司也没有到外管进行人工审批预收额度,今天电子口岸预收可收汇余额为42370美元。按照规定,预收超过3万美元的,要到外管局去人工审请后,才给额度的呀。像目前我司这种情况,是不是目前在预收额度这方面,外管局方面有所调整呢?如不是,我司这种情况正常吗?

您好!预收货款额度是根据企业前12个月出口总额的30%来确定的,故企业登记后有预收额度产生了,即可进行结汇,不需要人工申请的。关于3万是外管给企业的一个比便控制,是说3万元以内的不纳入比例控制。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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