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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09.12.31前报关出口的货物。对应的成本发票是不是也要在09.12.31前开进来,如未开进是不是会影响退税或者对企业造成其他损失呢

您好!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货物报关出口的当月月底以前,早于出口日期开的发票也是可以的。根据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期限通知:特别强调增值税发票开具要及时,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具体为: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3、采取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违反者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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