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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一般贸易项下额度出现不足,去电子口岸卡里拉清单,查看时发现其他收汇项目下没有任何清单,因为我们在制度执行之前也有货物出口未收汇的,这样就说明,我们制度执行之前出口的货物在制度执行之后收到的货款在结汇时占用了一般贸易的额度,如果按照这样来说的话,其他收汇项下的额度应该不会显示为“0”,而其实在电子口岸卡里的其他收汇项目下的额度显示的却是“0”,请问老师,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

您好!2008年6月30日(含)之前出口未收汇的,依据出口收汇核报系统中企业的应收汇和已收汇情况确定其可收汇额,计入核查系统的“其他贸易”栏目.如企业存在这种收汇情况,但是其他贸易额度一直为0,企业可以应该持有效的证明资料到当地外管局申请,而不是直接占用一般贸易额度。企业已经占用额度的,应该和当地外管局说明情况,根据外管局的要求具体办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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