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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以前做过蓝皮加工贸易,但没做过生皮加工贸易,现欲申请办理,若在取得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生皮加工贸易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合格证明》后, 如何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外经贸局)提出申请,核准进口数量?请老师告知流程及要提交哪些文件?

您好!首先企业需要到外经贸局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生产能力证明》,同时需要到省级环保部门申请《生皮加工贸易企业环境保护考核合格证明,企业持以上资料及制成品出口或深加工结转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到当地海关办理生皮加工贸易备案手续。另外:对2005年之前未开展生皮进口加工贸易的新增企业,以及确有扩大生皮进口需求的企业,须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其转报商务部。商务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根据年度进口额度的使用情况及企业新增和退出的总体情况,对其进口量予以核准。”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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