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保税区注册公司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各分局企业注册科(处)
登记期限:(设立)
1 、名称 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2 、设立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期限:(变更)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期限:(注销)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条件:(设立)
1 、江苏保税区注册公司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登记条件:(变更)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登记条件 :(注销)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设立)
1 、 江苏保税区注册公司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职业状况承诺书
5 、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7 、从事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8 、如委托他人代理,应提供江苏保税区注册公司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件、代理人资质证书。
文章来源:http://www.zjgcz.cn
http://www.cpa.js.cn/show/1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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