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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便函[2009]33号文的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那请问浙江省的公务费用是多少

您好!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在一定标准内的通讯补贴,可以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需要将实行通讯制度改革的方案,以及通讯补贴发放标准及范围的有关材料报送当地税务局备案。经审批通过后一般人员的抵扣标准是300,高级人员的标准是500元。但您所说的“企便函[2009]33号文”,国税暂未收到该通知,请企业与主管的地税机关再进行确认。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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