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您好!我问下我妈公司有批货出去到今天已经82天了,现在国外客户说可能来不及在90天内打款进来,这样我们还可以办理远期收汇证明吗?是去外管局吗?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您好!对预计收汇日期超过180天(含)以上的,出口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60天内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登记手续。 企业申请远期收汇的,需要在杭州解放路187号办理,外管局窗口都可办理,没有窗口之分,企业需要准备1、远期收汇备案申请书;2、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已经超过60天的建议联系当地外管局0571-87686115.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5170.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