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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想问下我们有票货在4.14号 出口的 到7.14号刚好90天(三个月) 但是我们在90天内只收到了客人50%的货款 还有50%超过了90天 只要在外管平台上进行登记就可以 只要在180天内收汇 210天内核销就没问题是吗还有收到客人一半的款,可不可以分开核销,我现在主要是在网上的那个系统 不知道怎么用到这个拆分的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贵司的情况应属于延期收汇,需要登陆信贷网进行登记(www.safesvc.com),180天内收汇 210天内核销就没问题。需要一起核销。另外您是指哪个网上系统不知道怎么使用拆分?以便我们具体告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4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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