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国企业A向境内公司B购买设备,但是该设备是要给境内公司C使用的。那么,按照现行的规定,B公司能否向外国企业A收汇?这个是不是属于“境内收货境外付汇”的情况?因一定得是招投标才行吗?为《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操作规程》已经被废止,现在有什么相关的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