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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对于中国鲜食柑橘出口美国植物的要求是什么?

您好!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食柑橘输往美国大陆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二)美国法律、法规及规定1.美国联邦法规汇编(CFR)第7篇农业第319章境外检疫通告:第40节——原木、板材等要求(7 CFR 319.40)、第56节——水果和蔬菜要求(7 CFR 319.56)以及第69节——包装材料要求(7 CFR 319.69)。2.美国联邦法规汇编(CFR)第7篇农业第330章植物有害生物法规、总则、植物有害生物、土壤等要求(7 CFR 330)。3.美国联邦法规汇编(CFR)第7篇农业第352章植物检疫安全措施要求(7 CFR 352)。4.《关于批准从中国进口鲜食柑橘输往美国大陆决议的公告》(Docket No. APHIS-2014-0005)(美国联邦纪事,85FR 20975,2020年4月15日发布)。5.美国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水果和蔬菜进口要求在线数据库(FAVIR)相关规定:进口中国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https://epermits.aphis.usda.gov/manual)。
http://www.cpa.js.cn/show/123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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