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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我4月1日收了USD239,661.64的预收款,整个合同金额是60多万美金,现在6月出口报关21万多,已经注销,客人在付一部分钱过来,我是不是要进行第二次预收款登记才能结汇,那么在登记时整个合同金额应该写多少,因为货物要分7/8/9三个月出,在合同登记时预计出口时间应该写最早出货的时间还是整批货物出完的时间

您好!您现在已经报关出口了21万,一般贸易额度是根据企业报关出口的数据产生的,企业出口了21万,一般贸易额度也可以产生21万,那么企业收到的外汇就可以在一般贸易额度下结汇,不需要在做预收款登记。企业货物已经出口的,不建议再做预收款登记。如企业分批出口的,企业可以在计划出口中分别填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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