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公司出口一批货物,需5年分期收汇,在没有完全收汇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报退税?

您好!如果贵司在外管的企业管理列别为A类的,则报关金额与收汇金额不一致影响不大,一般不会影响出口退税,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但对于贸易外汇总量核查指标会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指标连续4个月都显示异常或一年期以上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项贸易信贷发生额比率大于10%都可能会引起外汇现场核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116770.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