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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于2017年6月从深关机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因报关员丢失进口海关缴款书,导致财务无法向税务机关抵扣增值税款,怎么处理

提问:
我司于2017年6月从深关机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因报关员丢失进口海关缴款书,导致财务无法向税务机关抵扣增值税款,怎么处理
回答: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自海关缴款书填开之日起180日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丢失海关缴款书

http://www.cpa.js.cn/ask/94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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