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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机构及非居民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申请时应提交什么材料?

提问:
常驻机构及非居民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申请时应提交什么材料?
回答:
您好!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一)常驻机构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常驻机构申请进境公用物品,应当向主管海关交验下列单证:1.《海关备案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公用物品申请表》3.提(运)单、发票和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常驻机构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时,除交验前款规定的单证外,还应当交验本机构所有常驻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二)非居民长期旅客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1.身份证件;2.长期居留证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4.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专家以外的常驻人员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时,除交验前款规定的单证外,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及长期居留证件的复印件,交验所在常驻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常驻机构备案证》或者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常驻机构及非居民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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