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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公司丢失一份增值税可抵扣专用发票,是次月发现的。如果对方肯出证明,给了复印件是二维码的,扫描不进怎么办?

提问:
老师你好! 我公司丢失一份增值税可抵扣专用发票,是次月发现的。如果对方肯出证明,给了复印件是二维码的,扫描不进怎么办?
回答: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企业上述情形需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该发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二维码发票复印件企业可以自己扫描认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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