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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的情况如下: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见附件。1.我司准备进口鱼粉,但得知需要2步。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要到商检局办理,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

提问:
我司的情况如下: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见附件。1.我司准备进口鱼粉,但得知需要2步。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要到商检局办理,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到农业部办理。这样对吗?2.关于进口鱼粉的增值税,是可以减免进口鱼粉的增值税的吧,具体要怎么操作?如果不清楚的话,请给我个电话号码确认。
回答:
您好!1、是的;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30号)第一、二条规定,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进口和国内生产的饲料,一律执行同样的征税或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第一条列举五类产品饲料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其中第(一)项属于免税范围的“单一大宗饲料”是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可见,贵公司销售进口“鱼粉”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可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办理手续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2)海关进口报关单(复印件);(3)进口时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饲料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国税的问题可以拨打0571-12366.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关于准备进口鱼粉

http://www.cpa.js.cn/ask/58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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