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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收到两张发票,一张是购钢板,一张是付加工费的,等于是购钢板付加工费做成模具,分录要怎样做,然后增值税申报中这两张发票是合起来放固定资产增值税申报呢

提问:
老师:您好!我收到两张发票,一张是购钢板,一张是付加工费的,等于是购钢板付加工费做成模具,分录要怎样做,然后增值税申报中这两张发票是合起来放固定资产增值税申报呢?还是放材料的?
回答:
您好!外发加工方式不同,则对应的分录也会不同。如是委托加工,则购钢板先计入材料,如加工后的模具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及条件的,则加工后的模具入库后,原钢板的购进金额与支付的加工费可一并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另外,如制成的模具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条件,则购入材料的进项税额及加工费的进项税额需进项转出,计入成本。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申报和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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