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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公司为生产企业出口,因为第一次接触,9月份出口的货.到10月才开票。9月份因为发票要等10月份开过来,所以9月份没有留底税金。这该怎么办?并且已经结

提问:
老师你好:我公司为生产企业出口,因为第一次接触,9月份出口的货.到10月才开票。9月份因为发票要等10月份开过来,所以9月份没有留底税金。这该怎么办?并且已经结汇,但是相关单证都没齐全。我可以作为10月收入吗?然后10月验证的进项税可以退税么?
回答:
您好!1、国税对出口业务一般是要求当月出口当月开具发票确认收入。但贵司因新企业审批,致使无法在出口当月开具发票,即造成了9月出口,10月开票的不一致情况,建议其与税务专管员确认以哪月为收入。2、如9月做收入,而9月当期期末无留底税金,则不能退税,以免税处理。3、如作为10月收入,10月认证的进项税在抵扣内销税额后,留有税额的可作为退税依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当月出口,就必须当月开票,当月验证进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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