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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有这样一个把简单事情复杂化的情况,我公司4月3开出去一张发票,今天对方单位打电话来说品名开错需要重开,于是出纳到开票系统里把该发票作废了,又重新开了一张

提问:
老师好,有这样一个把简单事情复杂化的情况,我公司4月3开出去一张发票,今天对方单位打电话来说品名开错需要重开,于是出纳到开票系统里把该发票作废了,又重新开了一张发票,请问老师出纳这样操作有误吗,是应该让对方单位把发票(抵扣联)寄到公司然后再作废,还是没有拿到抵扣联的情况下直接作废?发票开好后,打电话给对方单位,让他们把抵扣联寄回来,可是对方单位却说他已经把发票认证掉了,所以明明让我们公司重开发票有已经认证掉了,情况十分复杂啊,请问老师该怎么解决?谢谢
回答:
您好!当月开具的发票如有误可直接作废,但需取得发票联和认证联后方可作废。故贵司出纳操作顺序有误。而现在的情况是您已作废且自行重新开具正确发票,而对方又已认证了,此情况特殊且发票管理条例中也未细化到该细节。因此建议贵司咨询专管员,看税务机关有何处理意见,然后根据其意见解决该问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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