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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中限值1000元的依据是完税价格还是商品的实际价格?个人购自国外网站的物品如果不能适用这个条款

提问:
请问“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中限值1000元的依据是完税价格还是商品的实际价格?个人购自国外网站的物品如果不能适用这个条款的话,那么将如何处理?
回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邮递物品的完税价格表请参阅海关总署网站的“海关法规”栏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指的是海关认定的完税价格。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关于完税价格

http://www.cpa.js.cn/ask/28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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