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企业购进货物,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但是稽核比对时发现该张发票属于失控发票,经询问销货方,该企业当月没有正常纳税申报,后来已经补申报,请问这张发票是

提问:
企业购进货物,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但是稽核比对时发现该张发票属于失控发票,经询问销货方,该企业当月没有正常纳税申报,后来已经补申报,请问这张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回答: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因此,对于该张发票,你单位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协查,确认已经申报纳税的,并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抵扣

http://www.cpa.js.cn/ask/2758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