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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想问下是不是江苏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使用人民币结算呢?大概什么时候会具体实施?

提问:
老师您好,我想问下是不是江苏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使用人民币结算呢?大概什么时候会具体实施?
回答:
您好!根据《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可以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第五条规定“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推荐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将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审定试点企业名单。”即进口所有企业可用人民币结汇,而出口的话,企业需要申请为试点企业后,才可用人民币结算。具体的实施时间还需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的通知为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通知

http://www.cpa.js.cn/ask/25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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