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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现在是在辅导期,在2010年2月有进项税,但无销项税,2010年3月发生销项税,并还要领购增值税发票,请问2010年3月的增值如何计算应交增值税和如何交纳

提问:
我公司现在是在辅导期,在2010年2月有进项税,但无销项税,2010年3月发生销项税,并还要领购增值税发票,请问2010年3月的增值如何计算应交增值税和如何交纳
回答:
您好!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行“先比对,后抵扣”政策,既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的当月不能抵扣,要到次月收到国税机关的比对无误的结果后方可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需要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先预缴税款。纳税人应依据已领购并开具的正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按3%征收率计算,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同时应将领购并已开具的专用发票自行填写清单,连同已开具专用发票的记帐联复印件一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供的专用发票清单与专用发票记帐联进行核对,并确认企业已经缴纳预缴税款之后,方可允许继续领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http://www.cpa.js.cn/ask/21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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