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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省侨联联络部部长张兵,我们有一位旅居美国的华侨工作对象,与国内朋友在南京钱江开发区创办了一家注册资金7600万的中外合资企业,作为外方投资人(第二大股东

提问:
我是江苏省侨联联络部部长张兵,我们有一位旅居美国的华侨工作对象,与国内朋友在南京钱江开发区创办了一家注册资金7600万的中外合资企业,作为外方投资人(第二大股东),他希望把在美国使用的一辆奔驰600轿车运到中国来使用,不知如何办理手续?需要哪些具体材料?:87057059,13858058981,zhangbing1203@126.com
回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第二条: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应当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其中,常驻人员可以进境机动车辆,每人限1辆,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不得进境机动车辆。专家以外的常驻人员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时,除交验(一)身份证件;(二)长期居留证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四)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外,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及长期居留证件的复印件,交验所在常驻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常驻机构备案证》或者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主管海关自接受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详细流程您可以参照以下的法律法规: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63249.htm。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中外合资企业进口自用奔驰600轿车如何申办手续

http://www.cpa.js.cn/ask/10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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