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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农作物培育后来被对方改为农产品加工了,那原来销售方免交的营业税要不要补?

2014-11-04 20:42:44  来源:
位于市区的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2013年6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80万元,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为400万元;企业将其境内的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一家农产生产企业用于农作物的培育,获得转让收入80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有( )。
A.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4万元
B.应退该企业增值税税额为280万元
C.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8.52万元
D.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8.4万元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城建税=(400-280)×7%=8.4(万元)
教育费附加=(400-280)×3%=3.6(万元)
【提问内容】如果农作物培育后来被对方改为农产品加工了,那原来销售方免交的营业税要不要补?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补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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