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就进口货物有关程序请教如下:进口的货物已经经过海关审查符合进口要求,通知进口企业交完关税后将放行手续交给企业,海关能不能收回放行手续? 有没法律依据, 收回的话是否应该告知理由?是否应该出示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