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写了第一计量单位“只”,没有第二单位。有问题吗?还是必须要工厂重开发票?发票是上月开的,已跨月。
- 续上问:报关单上显示的是100只,工厂开票是100套,这样不是不符了吗?不会影响退税?我司财务说务必要保证出口的品名,数量,数量单位和工厂发票的一致。这个说法对么?还是需要直接询问国税部门?
- 还有个问题请教:我司的产品法定计量单位是只,也就是说输入产品海关编码的跳出的单位是只,而工厂开过来的是套(是家新联系的工厂,当时也没有注意开票的问题,以前老工厂都是按只开发票给我司的),现在如需改报关单的话,应该写2个计量单位还是什么的?另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请详细一点,谢谢!!
- 我司是一家外贸公司,出口到克罗地亚的一批货物价值$6000左右,数量100套,出口时报关成了100只,品名,数量都没有问题。工厂开的发票是以100套的数量开的,会有什么问题?退不了税吗?有什么解决方法?需要工厂重新开发票(跨月了,且若以只开的话,单价过高)?还是需要申请修改报关单?如何申请?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