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于2013年5月3日做过减资,于2013年9月26日由中外合资转成内资,于2013年10月15日更名,所有这些,其他证件已经全部变更完毕,接下去到海关及电子口岸作变更,请问我需提交哪些资料给海关及电子口岸?是不是要把原先的海关代码做注销,再重新申请一个海关代码?能不能把原先的海关代码保留一段时间?如果原先的海关代码下的出口货物出现遗留问题,比如退关退运等,应该如果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