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是全额预收,但实际是我公司先发部分货到对方,之后对方付全额货款给我方,之后我方再发剩余部分货。想问一下,我方在做预付款登记时该如何操作?是只按实际发生将后一部分货的货款做预付登记嘛?如果这样,那前一部分货款还用在系统操作嘛? 首页上一页1...45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