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如果一笔报关单上的货款对方分几期付款,且有些在30天以上90天内,有些又在90天外(不能确定余款何时收汇),但延期报告调整中好像不能更改金额,这样的情况是不是一定去现场报告?像这样分期收汇的话,是不是也应该逐笔报告?具体应该怎么操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