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先不知道是出口90天后收汇才需要报告,以为和预收一样是30天。出口是6月25日,今天收汇的,刚好是60天,可是原先在监测系统做的延收报告却无法删除。延收报告日期是8月30号,还有必要删除吗?如有必要是不是要到外管局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