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对于本细则实施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 请问要带什么资料,能具体的列出来吗? 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谢谢老师之前的解答,具体是带什么材料,请老师指点 如题,具体是去做什么,谢谢老师解答,当初在外汇管理局上名录的时候要求我做的,但是没说具体是干什么